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4-18

2018 年7月在贵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以 来, 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有关规定对迎丰科技董事、 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迎丰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辅导.迄今本阶 段辅导工作已圆满完成. 国元证券认为: 辅导工作过程中, 迎丰科技对上市辅导工作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 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 为辅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场所, 与辅导机构保持密切沟通, 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资料.辅导对象及其他接受辅导人员均能积极配合辅导计 划的开展,认真听取辅导机构提出的规范运作建议,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并落 实有关整改措施,能够取得预期的辅导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 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之盖章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Pan-Chi na Certifi 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辅导工作的建议 天健函〔2018〕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 有关的规定,按照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 )制定并已向 贵局备案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的安排,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本所 )配合国元证券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迎 丰科技 )进行了上市辅导.根据迎丰科技的实际情况,国元证券对其上市辅导 工作内容涵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方面. 在国元证券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努力下,上市辅导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在辅导 过程中,迎丰科技采取积极的态度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为辅导工作小组提 供有关公司治理、财务、法律和业务运营的相关材料,配合中介机构对部分运作 不完善之处进行改正规范,认真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迎丰科技的 运作逐步规范. 但本所也注意到迎丰科技上市辅导工作中还存在可以加以改进的 地方,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结构,考虑公司将来可能碰到的情况,及时 修订、补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相关内部控制程序更加系统化、制度化, 以应对未来的变化.

二、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 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 地址: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 邮编:310020

电话: (0571)

8821 6888 传真: (0571)

8821 6999 本建议书仅供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报送迎丰科技第一期辅导工作备案 材料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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