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4-22 |
生产废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中标准值后,由泵抽取至周边菜地和农田,采取轮作施肥. 项目设置
1 个应急池,容积为 20m3 ,容积大于生产用水总和,可实现事故情况 下废水不外排入河.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企业及区域环境影响很小. 周边道路较完善,便于原料运输,交通方便迅捷,有用水管网、供电系统和通讯 等,交通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周围无名胜古迹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无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拟建项目上方无高压架空电力线,地下无石 油及天然气管道等具有危险性的埋地管道设施通过.外环境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制约较
4 小. (3)项目选址与食品企业卫生标准的符合性分析 国家已颁布的《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2013)等规范均对食品厂选 址做出相关要求,归纳总结各标准的相关要求与本项目选址进行对比,对比情况见下 表: 表1-2 本项目选址与食品企业卫生标准的符合性对照 相关标准 标准要求 本项目概况 《食品企业通用卫 生规范》 (GB14881-2 013) 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 涝灾 害的地区 (1)本项目厂址地势干燥;
(2)项目周边路网完善,出口紧邻乡村道路, 交通方便;
(3)项目由马鞍镇自来水供水,不取用地下 水,目前马鞍镇配套供水管网完善,自来供应 充足;
(4)项目所在地地势较高,不会受洪水侵害. 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 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 的 在场所, 避免危及 产品卫生 (1)项目周边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 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2)本项目周边无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够满足产卫生要求.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 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项目周围无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选址能满足食品企业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因此,项目外环境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选址较合理. 5.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5.1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内江市资中县马鞍镇麦子湾八组,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 见》,项目建设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项目 建设符合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5.2 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项目所在区域 NO
2、SO
2、PM
10、能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 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5 5.3 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酱类肉制品加工项目,所需要的资源为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项目所在地 位于内江市资中县马鞍镇麦子湾八组,租用建设用地进行建设,故项目符合土地资源 利用上线.项目所需水资源主要为生产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由马鞍镇自来水提供, 项目用水量较小,故项目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 5.4 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酱类肉制品加工项目项目,项目属于 【C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 品制造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