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4-25 |
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通风系统是否合理稳定可靠;
生 产水平和采(盘)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是否贯 穿整个采区,专用回风巷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主要通风机是否安 装反风设施,并能在规定时间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是否按规 程要求开展反风演习. 4. 重大灾害和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1) 是否按要求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是否按规定实施瓦斯抽采及综合防突措施, 是否严格落实瓦斯管 理制度;
是否按规定进行冲击危险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是4否编制防冲规划、年度防冲计划和防冲设计,是否建立防冲机构 和专职队伍,是否健全冲击地压监测系统,是否落实 三限三强 要求. (2)是否按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否查清承压水 体和采空区积水、隐伏地质构造,是否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 建立矿井水动态监测系统、健全防排水设施、按规定落实探放水 措施. (3)是否对井下采空区通防设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分析 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是否查明井下采空区分布、形 成时间、范围,煤层厚度、回采率、煤柱留设、积水、自然发火 和有害气体等情况并制定专项安全整改措施情况. 5. 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按要求实 施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完善, 中心站、 分站、传感器等设备是否齐全、安装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甲烷传 感器的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安全监控 系统设备的维修、调校、测试等是否符合要求;
人员位置监测系 统在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是否设置 读卡分站,标识卡和读卡分站是否工作正常,系统监视的人员位 置等信息是否准确. 6. 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管控情况.采掘工作面遇顶底 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是否 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电焊作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是否存在违
5 规使用电焊的情况;
爆破作业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 格执行 一炮三检 和 三人连锁爆破 制度;
提升运输设备是 否超负荷、带病运转或超期服役,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或检 验合格,斜巷人车、猴车、无极绳绞车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 等. 7. 应急管理情况.是否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 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 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制度;
是否按要求编 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落实应急演练机制;
调度员、安检员、 班组长等是否有重大险情紧急撤人权力;
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 应急救援预案和避灾路线,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是否 熟练掌握自救器和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 各市安委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 着力解决想不 到、查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督导检查各产煤市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情 况,落实全省冬季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情况,落实《地方党政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 隐患排查情况,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情况,落实安全监管 责任开展监管执法情况, 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