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4-26 |
一、遇有本保险单第二条规定之赔偿责任发生时,本公司应以被保险人名义,对任何诉讼 或赔偿请求,行使全权代理之权.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之,其所需费用由本公司负担,但本 公司已同意给付本保险单所载赔偿金额者,不在此限. 十
二、本公司於履行赔偿责任后,得就赔偿金额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负有赔偿责任之第三人 之追偿权.本公司行使前项权利之必要或合理行为,被保险人均应协助本公司办理,所需费 用由本公司负担. 十
三、本保险单承保围内之毁损或灭失或赔偿责任,倘另有其他保险契约承保同一危险事 故,本公司仅负比例赔偿之责. 十
四、本保险单第一条保险标的物之保险金额低於本保险单第三条规定之金额时,其差额视 为被保险人所自保,遇有承保围内之毁损或灭失,本公司仅依比例负赔偿之责. 十
五、被保险人於提出赔偿请求时,倘有欺诈行为或提供虚伪报告情事,本公司不负赔偿责 任. 十
六、对於本保险契约条文之解释或赔案之处理存有争议时,得经被保险人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