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5-02 |
1 以节能为主进行补偿时,宜采用无功功率参数调节;
当三相负荷平衡时,亦可采 用功率因数参数调节.
2 提供维持电网电压水平所必要的无功功率及以减少电压偏差为主进行补偿时,应 按电压参数调节,但已采用变压器自动调压者除外.
3 无功功率随时间稳定变化时,宜按时间参数调节. 6.0.11 电容器分组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分组电容器投切时,不应产生谐振.
2 应适当减少分组组数和加大分组容量.
3 应与配套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适应.
4 应符合满足电压偏差的允许范围. 6.0.12 接在电动机控制设备侧电容器的额定电流,不应超过电动机励磁电流的 0.9 倍;
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按电动机―电容器组的电流确定. 6.0.13 高压电容器组宜根据预期的涌流采取相应的限流措施.低压电容器组宜加大投切 容量且采用专用投切器件.在受谐波量较大的用电设备影响的线路上装设电容器组时,宜 串联电抗器.
11 7 低压配电7.0.1 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三线制和三相四线 制.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可采用 TN 系统、TT 系统和 IT 系统. 7.0.2 在正常环境的建筑物内,当大部分用电设备为中小容量,且无特殊要求时,宜采 用树干式配电. 7.0.3 当用电设备为大容量或负荷性质重要,或在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内,宜采用放射 式配电. 7.0.4 当部分用电设备距供电点较远,而彼此相距很近、容量很小的次要用电设备,可 采用链式配电,但每一回路环链设备不宜超过
5 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 10kW.容量较小用 电设备的插座,采用链式配电时,每一条环链回路的设备数量可适当增加. 7.0.5 在多层建筑物内,由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