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5-16 |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 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
2012 年下降 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 别下降 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
60 微克/立 方米左右.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项具体措施.包括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 多污染物排放;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 高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 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 区建设 两高 行业项目;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等. 2. 环保部:省级政府及央企将签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 下半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将制定考核办法,环保部将配合有关方面把配套政策措 施分解到有关部门,与各省(区、市)政府和中央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书,同时建立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据介绍,我国扎实推 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上半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1199.3 万吨, 同比下降 2.37%;
氨氮排放总量 125.9 万吨,同比下降 2.15%;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1056.9 万吨,同比下降 2.4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1167.5 万吨,同比下降 3.02%. 3. 环保部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节能环保行业季度投资策略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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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环保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 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此次修订稿, 增加了燃煤工业锅炉氮氧化物 排放标准限值;
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增加了燃煤工业锅炉汞污染物 排放限值;
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
取消了燃煤锅 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
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出台 近日,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能源局联合印发《京津冀及 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 从强化污染物协同排放, 防治机 动车污染,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健全检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强化监督考核等六大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措施. 此次实施细则的发布是为了贯彻落实不久前颁布的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对 行业发展长期构成利好.由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该实施细则主 要针对该区域,将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环境 空气质量.实施细则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 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 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具体指标是到
2017 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 颗粒物 (PM2.5) 浓度在
2012 年基础上下降 25%左右, 山西省、 山东省下降 20%, 内蒙古自治区下降 10%.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