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5-18 |
2017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2018 年6月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作为
2017 年昆 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的主承销 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 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固 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对外发布的《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 告(以此为准)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东吴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东吴证券对发行人 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 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 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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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春明 设立日期:2006 年9月29 日 注册资本:360029.535600 万元 实缴资本:360029.5356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花桥镇兆丰路
8 号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
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江苏昆 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的开发建设, 负责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 产, 对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与管理, 以控股、 参股、购并等方式进行资本经营;
园区物业管理、咨询服务;
展览展 示服务;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
自有房屋租赁. (前述经营项 目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 限制经营、 禁止经营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发行人: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2017 年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17 昆银桥 ) . 发行总额:人民币不超过 7.6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不超过
7 年期.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3 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 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根据 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50%.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 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7个计息年度 末分别偿付本金的 20%、20%、20%、20%、20%,最后五年每年的 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 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起不另计利息. 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18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计息期限:自2017 年10 月18 日起至
2024 年10 月17 日止.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18 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 .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