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 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0日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会〔2018〕71号―2―(此页无正文)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