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5-22

4 ― 制及经济效益评价、区域节水模式及实践途径、农村水利工程运 行管护机制、江苏省水权交易基础性、江苏省水价改革基础性、 江苏省水资源资产核算、江苏省水利事业单位改革、江苏省小型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体系、依法治水法规体系及综合执法机制等方 面的研究. 2. 水利行业地方标准研究与编制. 重点在节水、 水生态文明、 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信息化等方面,根据我省特点和需 要编制相应地方标准.

二、项目资助标准和实施年限

(一) 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高于

300 万元/项,重点领域研究课题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高于

80 万元/项,实施年限

3 年.

(二)先进实用技术研究应用推广项目省级科技经费资助 额度不高于

80 万元/项,实施年限

2 年.

(三)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项目)省级科技经费资助 额度不高于

50 万元(40 万元)/基地(项目),实施年限

2 年.

(四)软科学研究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高于

15 万元/ 项,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

1 年.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围绕江苏水利现代化改革发展实践中科技问题,紧扣全 省水利科技项目支持范围和重点方向,在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 ―

5 ― 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申报.一般性工作调研不得申报. 2.所申报项目要有扎实的前期调研和研究准备工作,或已 开展预研究,确定的研究内容和目标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要 明确定性和定量考核指标. 3.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需突出对全省水利现代化发展重大科 学技术问题、水利工程关键技术问题、水利工作的共性问题进 行研究攻关. 4.已在其他科技计划中立项的,原则上不受理.

(二)申报单位及负责人 1.重大技术攻关与重点领域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省 级水利事业单位.先进实用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和水利科技推 广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全省各级水利事业单位.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省水利厅业务部门及省级事 业单位.各类项目鼓励与在苏高校、科研单位、企业联合申报, 并优先支持.对先进实用技术研究应用推广项目,鼓励以有实 力的企业为主申报. 2.各市、县水利(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申报项 目的审核、推荐工作.各县(市)水利(务)局于

3 月20 日前报 所属省辖市水利(务)局审核、汇总,各省辖市审核后于

3 月31 日前统一报省水利厅、财政厅;

省属水利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项 目的审核、推荐工作,于3月20 日前报省水利厅、财政厅.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有保障科技项目正常 ―

6 ― 开展的工作条件,科技人员结构合理,有专项水利科技经费的 地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必须具有完成项目任 务的相应能力,应保证足够时间投入课题工作,原则上同期主 持水利科技项目不得超过

2 项.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及外 籍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5.有到期无故拖延、未按合同计划实施等项目的单位和负 责人不得申报.对于合同执行不力且无整改措施的项目承担单 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水利科技项目. 6. 鼓励水利行业具有硕士学位以上、

40 周岁以下同志申报,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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