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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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4) 道路交通部分.主要包括绿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桥梁工程.项目新建
10 段综合 绿道,宽度6 米,总长为9.4km;
岸顶步道顶宽3 米,总长7080 米;
改造桥梁10 座. 本项目实施的内容,包含防洪排涝工程、水质改善工程、景观美化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及配套 服务设施等,具体详见附件2,最终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和甲方的有关要求为准. 2.2.2 运营服务 本项目的运营服务内容包括:园林绿化的日常管养、工程范围内(含水域)的卫生清洁、水利 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等维护和小修,确保各项水利设施及配套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本项 目运营期间属于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保修范围的维修维护服务,应由项目公司自费根据本合 同相关约定予以提供. 本合同的运营服务不包括:本项目中、大修服务;
如需进行中、大修的,由甲方按照届时招投 标等适用法律规定,另行组织实施. 投资规模 2.3 2.3.1 本项目的估算建设总投资为89189.06 万元,其中工程投资部分为73595.49 万元,专项部分投 资为 15593.57 万元.其中水利部分工程 26460.12 万元,水质改善工程 22244.79 万元,景观 绿化工程 16650.55 万元,道路交通工程 8240.03 万元.本项目的概算总投资以批复的初步设 计概算为准. 2.3.2 根据初步估算,在运营期内关于本合同第 2.2.2 条约定运营服务所需的运营服务费暂定约 1425.86 万元/年(含税价).本项目运营期间属于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保修范围的维修维护 费,应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不计入运营服务费.具体详见本合同第14 条. 2.3.3 本项目的实际建设投入与运营投入,具体以经惠州市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第3条 项目合作 合作模式 3.1 3.1.1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运作,甲方将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 护等工作全部交给由乙方以及乙方与政府出资代表根据本合同约定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合作 期为
20 年;
甲方基于本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绩效考核(即甲方对乙方/项目公司在建设期、运营 期、 移交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与绩效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考核、 挂钩, 陈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PPP 项目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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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其中:建设期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等指标;
运营期基于运营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 护、应急响应等指标;
移交期基于移交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移交产品质量、资产状况及可 持续性、技术档案等指标),并根据的绩效考核情况以政府付费方式分期向项目公司支付全生 命周期绩效考核服务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与运营服务费)以购买本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 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合作 期届满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惠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1.2 根据联合体协议并经乙方确认, 联合体各方的内部分工为: 乙方1 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投融资、 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乙方2 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作.乙方
1、乙方2 就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责任互为承担连带责任. 合作期 3.2 3.2.1 本项目的各单位(单项)工程分项实施、分别计算合作期.合作期共二十年,包括建设期与运 营期. 3.2.2 建设期:两年.相关单位(单项)工程的建设期根据本合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