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6-01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63 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0 年12 月13 日(T 日) 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豫光金铅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每10 股配
3 股, 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68,480,748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 ,实际配售 A 股66,981,616 股,配股价格 9.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35,655,535.84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1,104,353.03 元. 上述资 金于
2010 年12 月22 日全部到账.
(二)截止
2015 年9月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募投专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2015年9月30日 余额 中国银行济源分行豫 光支行
248109154772 337,217,334.65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 州分行金水支行
76080154500001618 286,704,000.00 0.00 合计 623,921,334.65 0.00 说明:募集资金到位时余额包含了未支付发行费用 2,816,981.62 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 济源分行豫光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以下 简称 浦东发展银行 )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 )对2010 年度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管理,账号为
248109154772 和76080154500001618,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已于
2014 年3月更名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中 勤万信 )对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验资报告》 (勤信验字[2010]1018 号)验资确认. 公司与
2010 年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原证券 或 保荐人 )及中国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于
2010 年12 月2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并予以公告. 公司、中原证券、中国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0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2,110.44 万元,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 用28,000.00 万元归还
8 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 设贷款;
使用 23,911.00 万元建设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使用 4,759.40 万元 建设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
使用剩余资金补充公司
8 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 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201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400.00 万元, 其中: 偿还公司
8 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 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 28,000.00 万元,补充公司
8 万吨/年熔 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5,40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