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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60.
6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酸酐类化合物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acid anhydride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2004年5月21日发布 2004年12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Z/T 160.60-2004 前言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 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 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酸酐类化合物[包括乙酐(Acetic anhydride)、马来 酸酐(Maleic anhydride)和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等]的浓度.本标准是总 结、归纳和改进了原有的标准方法后提出.这次修订将同类化合物的同种监测方法和不 同种监测方法归并为一个标准方法,并增加了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方法.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 16215-1996.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山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雪祥、傅慰祖、王金山. GBZ/T 160.6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酸酐类化合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酸酐类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酸酐类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 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 乙酐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3.1 原理 空气中的乙酐用活性碳管采集,丙酮解吸后进样,经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 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3.2 仪器 3.2.1 活性碳管,溶剂解吸型,内装100mg/50mg 活性碳. 3.2.2 空气采样器,流量0~500ml/min. 3.2.3 溶剂解吸瓶,5ml. 3.2.4 微量注射器,10?l. 3.2.5 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仪器操作条件 色谱柱:2m*4mm,Tenax;
柱温:135℃;
汽化室温度:200℃;
检测室温度:200℃;
载气(氮气)流量:35ml/min. 3.3 试剂 3.3.1 丙酮,色谱鉴定无干扰杂峰. 3.3.2 Tenax,60~80目. 3.3.3 标准溶液:于25ml 容量瓶中,加约5ml 丙酮,准确称量后,加入2~3 滴乙酐, 再准确称量,用丙酮稀释至刻度,由两次称量之差计算溶液的浓度,为标准贮备液.临 用前,用丙酮稀释成1.0mg/ml 乙酐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3.4 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现场采样按照GBZ 159执行. 3.4.1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碳管两端,以200ml/min 流量采集15min 空气 样品. 3.4.2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碳管两端,以50ml/min 流量采集2~8h 空气样 品. 3.4.3 个体采样: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碳管两端,佩带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进气口 尽量接近呼吸带,以50ml/min 流量采集2~8h 空气样品. 采样后,立即封闭活性碳管两端,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样品在室温下可保存 7d. 3.5 分析步骤 3.5.1 对照试验:将活性碳管带至采样点,除不连接空气采样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 操作同样品,作为样品的空白对照. 3.5.2 样品处理: 将采过样的前后段活性碳分别倒入溶剂解吸瓶中, 加入2.0ml 解吸液, 盖紧瓶盖,振摇1min,解吸30min.解吸液供测定.若解吸液中乙酐浓度超过测定范围, 可用丙酮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 3.5.3 标准曲线的绘制:用丙酮稀释标准溶液成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