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6-29 |
一、 重要提示 1.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作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谢小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 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735,977,849.45 1,059,857,607.20 63.79 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1,374,570,625.49 738,057,312.85 86.24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5,358,713.01 -5,436,075.98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03,678,583.85 74,148,233.65 39.83 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7,564,540.52 17,255,112.40 59.75 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478,950.25 16,601,427.34 65.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9 2.57 增加0.4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9 0.05 80.00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09 0.05 8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51.7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 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68.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28,530.10 合计 85,590.2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 ( 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户) 36,60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 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 从属名称:温州玻 璃钢建材厂) 202,807,800 49.29 无 国有法人 胡政一 2,884,606 0.7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胡再富 2,264,600 0.55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陈学军 1,350,000 0.33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官金华 1,280,000 0.31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赵仲华 1,093,751 0.27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夏名扬 903,200 0.22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麦爱琼 875,465 0.21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潘时鑫 804,130 0.2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吴彩东 761,360 0.19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 从属名称:温州玻璃钢建材厂) 202,807,800 人民币普通股 202,807,800 胡政一 2,884,606 人民币普通股 2,884,606 胡再富 2,264,600 人民币普通股 2,264,600 陈学军 1,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 官金华 1,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0,000 赵仲华 1,093,751 人民币普通股 1,093,751 夏名扬 903,200 人民币普通股 903,200 麦爱琼 875,465 人民币普通股 875,465 潘时鑫 804,130 人民币普通股 804,130 吴彩东 761,360 人民币普通股 761,3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发现前十大股东之间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存在关联 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的情 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