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6-30
目录

1、概述

3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4 2.

1 公示内容及日期

4 2.2 公开方式

6 2.3 公众意见情况.6

3、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情况

8 3.1 公示内容以及时限.8 3.2 公示方式.8 3.3 查阅情况.26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27

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30 5.1 公众意见概述分析.30 5.2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30

6、其他

31

7、诚信承诺

32

1、概述 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由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 BOO 模式(建设-拥有-经营)投资建设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地点位于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甘溪村.其服务范围为整个松桃县(包含农村) 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扫垃圾.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200t,共分两期建设,本期工程处理规模为 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t,配置安装 1*600t/d 焚烧线及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 化系统、飞灰螯合稳定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等),1*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 机组,预留远期工程建设用地,本项目总用地总面积为 7.33 公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下文简称《办法》),我单位于

2018 年8月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 环评单位 )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开展本项目环 评工作的过程中,我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概况及报告书编制情况进行了多次公 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向受影响的社会各界多方征求意见.根据《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48 号),我单位编制完成了《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说明》,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同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示内容及日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第九条:建设单 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 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开. 我单位于

2018 年8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确定环境 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分别在我公司网站和环评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内 容主要有:建设项目名称及内容;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首次公示载体和公示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第一次公示内容详见表 2-1. 表2-1 松桃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4月16 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 通过,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 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本次建设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 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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