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1 |
3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农村宅基地作为一种福利性资源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同时宅基地也是 农民进行生产生活最主要的载体. 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对于维护农民的基本生 存权利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性发挥了重大的作用(陈利根、 王琴、 龙开胜, 2011) . 除此之外,对于农民而言农村宅基地具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属性,它不单单是提 供持久保障的住所,更是一种精神的依托.对于我国众多的农村农民而言,宅基 地是他们维持生计的主要经济来源以及日后解决养老等问题的筹码. 但是在保障 农民基本财产权利的同时, 也要综合考虑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整体情况,尤其是 对于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减少的同时暴露出的农村建设用 地粗放利用、 浪费严重的现象, 更要及时进行宅基地政策与制度的调整从而保障 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 因此积极推动与规范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不仅仅是建设资 源节约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也是我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 (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