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1 |
五、持续可发展的社会责任 中炬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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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权益保护
1、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 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各种议 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为主要架构的治理结构规章体系,形成了权利机构、决 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的有效制衡关系.同时围绕公司法人治 理,完善制订或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 资者的互动平台,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股东和投资者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2、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化建设,对审计 机构提出的进一步整改要求,组织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内控建设、管理开展 自我评价和优化工作,全面检查各项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并进行了整改, 完善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下属企业美味鲜公司建立了内控管理体系, 成立内控委员会和内控办公室,发行了《内控管理制度》,开展了3次内 控自查工作,全面更新了内控手册,包括102项制度和198份相关流程图、 风险控制文档、权限指引表和风险数据库等.总公司新增了一名专业造价 人员,增强对本部物资采购、工程各环节造价上的审核和控制,组织对总 公司联合参与的美味鲜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以美味鲜为主体制订了 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流程图、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管理办法.进一 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3、信息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从制度的适用范围、信息披露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信息披露的 主要类别、重要信息披露标准及责任人等进行全程控制,形成了一套行之 有效的信息披露控制体系.2013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各类公告信息,公开披露信息未发生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生不对称信息披露的情况.反映公司财务信 息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出具过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的报告.2013 年及时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 完整,确保投资者准确及时地获取公司相关信息.
4、投资者关系:在投资者信息通道建设方面,充分保障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设立了投资者咨询沟通电话,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通过电 子邮箱和公司网站 投资者关系 栏目,用于解答投资者的各种问题,积 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 中炬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之十二
4 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保障员工权益,注重员工成长
1、公司长期以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并严格 按照劳动合同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和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依法建立健全 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医疗、失 业等各项保险.在原有的各项安排基础上,公司为全员增加购置了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