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1 |
一、 租赁项目:
1、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
38 号之一黄圃汽车客运站大楼一 层.
2、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38号之一黄圃汽车客运站大楼一层、 二层物业.
二、 租赁底价、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详见中山产权交易网.
三、 承租条件:
1、 承租条件详见中山产权交易网.
2、 保证金: 详见中山产权交易网.
四、 租赁项目按现状出租, 实际面积以最终测量为准, 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五、 公告起止日: 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4月1日.
六、 承租意向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中山市东区兴文路
13 号中环商务街二楼中山产权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联系人: 李小姐,
电话: 0760-88802612. 请有意向的承租者登录中山产权交易网: http://www.zhshcq.com/了解该租赁项目的详细 内容和下载相关表格.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欢迎 业务委托 来人 来电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 中山市居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张文辉 (身份证号: 430312196503203598) 于2016 年9月5日发生工伤事故, 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 书编号: 中人社工认[2017]09946号) .因你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也未向该工伤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现该工伤职工向我局申请先行 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和 《社会保险基金 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七条的规定, 我局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书, 要求你单 位在收到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该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 保险待遇, 同时将核实及待遇支付情况函告我局.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 按时足额支付, 我局将按规定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后, 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 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有疑问, 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
电话:0760-88336300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1月25日 中社保催字 〔2019〕 2号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 中山市典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王安石 (身份证号: 522227197311145618) 于2015年12月6日发生工伤事故, 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 书编号: 中人社工认[2016]06887号) .因你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也未向该工伤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现该工伤职工向我局申请先行 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和 《社会保险基金 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七条的规定, 我局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书, 要求你单 位在收到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该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 保险待遇, 同时将核实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