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1 |
2.受委托实施考核认证工作;
3.受理铸造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认证报名, 并对申报资料进行 初审;
4.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中国铸造协会提出意见和建 议.
第四章 报名与资格审核 第十四条 参加认证的人员可登录中国铸造协会官网(www.foundry.com.cn)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妥后,连同照片(一寸3张)、工作总结和技术论文(电子版1份、纸质复印件3份)提交 给中国铸造协会教育培训中心或其委托的认证考核机构. 第十五条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中国铸造协会或其委托的 认证考核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获得参加认证考试的资格.
第五章 培训与考试 第十六条 中国铸造协会将线上培训工作委托中铸未来教育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实施. 第十七条 参加认证考试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线 上培训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十八条 中国铸造协会教育培训中心每个月组织一次见习、 初级、中级的线上认证考试和技术总结、论文的专家评审.在每年11 月的第一个周末组织实施高级的认证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论 文答辩)两部分.笔试由行业专家依据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并由中国 铸造协会教育培训工作部及其委托的考核认证单位组织实施考试和 按统一标准阅卷;
面试则由"中技指导委"审核批准的答辩专家根据考 生工作背景和所提交论文内容设问. 第十九条 培训学习占总成绩30%;
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专 家评审成绩占总成绩30%;
评分总成绩60分及以上通过考核,结果由 中国铸造协会教育培训工作部统一发布,并通知本人.
第六章 颁证 第二十条 见习、初级和中级在每月考试结束后,对合格的考 生进行专家评审;
评审通过后,颁发相应等级的"铸造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能力"等级证书;
高级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完成阅卷、审查工 作.对审查通过者,颁发相应等级的"铸造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能力"等 级证书. 对有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要求的,可实施学分银行开户和 学分管理等相应服务;
对审查未通过者则书面告知本人未获通过的理 由.
第七章 认证费用 第二十一条 认证工作收取工本费. 工本费含命题、 评卷、 面试、 证书、场地、邮寄和管理等相关业务费用,不含教材费、培训费.
第八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推动铸造工程技术人员与时俱进、 不断学习成长, 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人员若每年继续教育学习时数不低于90学时, 在 申报更高等级职业能力考核认证时可获得免考免试权. 继续教育学习 形式参考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人社部第25号令, 2015) . 中国铸造协会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