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1 |
2 - (7) 从事各种视为可能有助本公司获授权从事的任何业务的研究、探究、发明与试验,尤 其是(以下所述并不局限前文的普遍适用原则)从事电子器件与电的应用及使用有关 的科技研究试验. (8) 从事全部或任何电气、机械、汽车业务,为各类工程专业的总工程师、制造商、贸易 商、代理商与经销商. (9) 买卖、制造、维修、改造与交换、出租、出口及以其他方式经营可用於本公司客户或 会需要的上述任何业务或从事任何有关业务的人士一般供应或经营,或与任何上述业 务相关的视为有利可图的各类装置、机器、机械、配件、装备、工具、物料、物品及 物件. (10) 在香港及世界任何地方从事顾问、技术顾问、进出口、代理及一般贸易,买卖、进出 口、市场操控,买卖各类批发及零售货物,进行各类代理业务,并从事制造商代理业 务. (11) 从事各类物品、货物、商品及日用品的制造与经营业务. (12) 从事全部或任何地产公司、地产投资公司、地产抵押贷款公司及建筑地产公司各分公 司一般从事的业务. (13) 开发及利用本公司收购或拥有权益的任何土地,尤其是安排及准备有关土地作建筑用 途、建设、改造、拆卸、装修、保养、装饰、布置及改良楼宇,以及种植、铺砌、排水、耕种、出租楼宇租赁或楼宇协议及预付建筑商、租户及其他方以及与彼等订立各 类合约与安排. (14) 购置、承租、交换、租借、租用、获取购置权以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取香港的土地 (不 论其上有无建筑)以及在香港境外获取任何年期土地(不论其上有无建筑)与任何地 产或拥有该等土地的权益与权利. (15) 为本公司任何目的租用、购置、建立或以其他方式获取一处或多处货仓及从事仓库管 理业务. (16) 透过购置、承租、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获取任何年期或类型土地、楼宇及可继承产以及 任何地产或拥有该等土地的权益与权利,以及出售、承租、交换及以其他方式处置该 等土地. (17) 建设、维护、改进、开发、经营、拥有、控制及管理任何办公室、房屋、公寓或办公 室区、酒店、会所、餐馆、工厂、货仓、娱乐场所、店m、商店、乳品店、道路与其 他工程及本公司认为直接或间接有助达成该等宗旨的各类设施,以及资助或以其他方 式协助或参与建设、维护、开发、处理、控制及管理上述各项设施. (18) 管理任何楼宇(不论是否属本公司所有)或按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期限、租金与条件出 租全部或任何部分楼宇,收取租金与收入,不时向承租人、住户及其他方提供本公司 认为必要的光、热、空调、点心、服务员、通讯员、等候室、阅览室、盥洗室、洗衣 -
3 - 设施、用电设施、车库、娱乐设施与其他便利,或透过雇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按 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条款从事或提供上述租赁管理与便利. (19) 为任何目的,尤其是排除本公司任何房产或本公司透过再次申请业主与租客(综合) 条例第一分部而拥有权益的房产的法令,向香港任何法院申请向该等房产租客、转租 客或住户支付补偿金以及拆毁与重建该等房产. (20) 从事投资公司业务并就此以本公司或任何代名人的名义收购、接纳、持有、出售、以 委托或其他方式发行、交换、分配、转让、按揭、抵押、押记、保证、担保、转换、 买卖及以其他方式交易不论在何地注册成立或从事业务的任何公司或世界任何地方 最高、从属、市级、区级或其他任何政府、主权统治者、政府部门、公众团体或当局 所发行或担保的任何种类或类别股份、股票、债权证、债权股证、债券、票⒄ 及证券. (21) 透过最初认购、订约、招标、购买、交换、包销、加入财团或其他方式获得任何股份、 股票、债权证、债权股证、债券、票⒄罨蛑と(不论是否缴足款项) ,以及按 适当条款及条件(倘有)认购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有关事项. (22) 行使与执行因拥有任何股份、股票、债权证、债权股证、债券、票⒄罨蛑と 具有或附带的所有权利与权力,包括(以下所述并不局限前文的普遍适用原则)因本 公司持有特定比例的已发行或面值股份而获授的所有否决或控制权,按适当条款为本 公司拥有权益的任何公司提供管理及其他行政、监管及谘询服务. (23) 为收购本公司全部或任何负债财产,或基於认为直接或间接对本公司有利的目的而筹 办、合作筹办、成立、组建、资助及协助任何公司、财团或各类合夥企业. (24) 作为融资方、出资方、融资代理、包销商(不涉及生命、海上与火灾保险) 、特许经 营商、经纪商及商家经营业务,以及从事、经营及进行各类金融、商业、贸易及其他 业务. (25) 从事全部或任何总承包及工程承包业务(不论土木、机械、电气、建筑、化学、航空、 航海或其他) . (26) 从事一般买卖、贸易、代理、进出口、承运商及船东、冷藏、租船、货运代理、销售 代理及制造商分代理、承运商代理与分代理、经纪及经纪代理、采购代理、码头管理、 仓库管理、家俱商、观光及旅游代理、拍卖、估价、评估、勘测、信用担保代理、个 人及促销代理、代理、零售商、古董商、货物装卸、包装、存储、捕鱼及拖网、马具 商、建造商、楼宇、工程及一般承包、冶金业务,以及经营各类工厂、企业或项目. (27) 进出口、购买、备制、处理、制造、推销、出售、交换、以物易物、抵押、押记、垫 支及以其他方式经营或利用各类备制、制成或原状产品、货物、物料、日用品及商品, 经营、从事及进行各类金融、商业、贸易、工程及其他制造业务以及所有批发或零售 业务. (28) 收购及经营从事或拟从事本公司获授权从事业务的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的全部或任 何部分业务、商誉及资产,承担有关人士、商号或公司的全部或任何负债,或收购有 关人士、商号或公司权益或与彼等合并或订立任何溢利分配、合作、限制竞争或互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