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01 |
6 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 6.1 下列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 由环境卫生机构收集或者自行收集的混合生活垃圾, 以及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
(2)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包括焚烧飞灰) ;
(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
(4)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
6 6.2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经过下列方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 填埋处置. (1)按照 HJ/T
228 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化学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
(2)按照 HJ/T
229 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微波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
(3)按照 HJ/T
276 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高温蒸汽处理,并满足处理效果检验指标;
(4)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后的残渣的入场标准按照第 6.3 条执行. 6.3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满足下列条件,可 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含水率小于 30%;
(2)二f英含量低于
3 μg TEQ/Kg;
(3)按照 HJ/T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