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1 |
(四)分红保险的主要投资策略 坚持 三性兼顾,安全第一 的投资理念,以资产保值增值为基本原则,以固定收益投 资为主,重点投资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把握市场机会,适度投资基金、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品种,提高整体投资收益水平.
二、 红利及红利分配
(一)红利来源 本产品的红利主要来源于如下方面:
1、利差益:实际投资回报率大于预定利率产生的盈余;
2、死差益: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产生的盈余;
3、其它收益:因公司经营过程中其它因素产生的收益.
(二)红利分配方式
1、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 留存在我公司,按照我公司公布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或保险合同 终止时给付.若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默认为累积生息方式.
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每个保单年度您可以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若您变更红 利领取方式,则需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并经我公司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 您按原领取方式已获分配的红利.
3、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参与红利分配.
(三)红利分配政策及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按照中国保监会《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内容, 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 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 70% .保险责任期间内,我公司每年将根据分 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方案.
三、 犹豫期及退保
(一)犹豫期 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日起
10 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 同.我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您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时,需要填写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 效身份证件;
自您解除保险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我公司之时起,保险合同解除,我公司自此 时起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二)退保 若您在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需要填写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 有效身份证件.自您解除保险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我公司之时起,保险合同解除,我公司自 此时起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我公司在收到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 单的现金价值.若您有保险单质押借款的本息及其他欠款未偿清,则您应当同时偿清.您在 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会有一定损失.
四、 利益演示 性别 女 投保年龄
35 岁 缴费方式
10 年交 保险费
10000 元保单年度年初年龄当年度 保费 累计保 费 非保证利益 保证利益 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身故、 全残保 险金 意外身 故、全残 保险金 交通意 外身故、 全残保 险金 生存金 及满期 保险金 累计生 存领取 现金价值 高中低高中低135
10000 10000 231.6 132.3 33.1 231.6 132.3 33.1
11260 22520
33780 1126
1126 5311.5
2 36
10000 20000 537.7 307.3 76.8 776.2 443.6 110.9
22520 45040
67560 1126
2252 12171.9
3 37
10000 30000 851.0 486.3 121.6 1650.5 943.2 235.8
33780 67560
101340 1126
3378 19476.3
4 38
10000 40000 1171.7 669.6 167.4 2871.8 1641.1 410.3
45040 90080
135120 1126
4504 27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