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1 |
(二)曾李洁英女士应邀出席的:香港防止虐待长者协会的团体副会长赵杰文先生服务使用者关女任女士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总干事吴惠贞女士群福妇女权益会主席廖银凤女士会员范美容女士香港政府华员会社会工作主任职系分会主席梁建雄先生外务副主席张金旗先生经办人/部门3香港明爱家庭服务督导主任郭志英女士和谐之家总干事王凤仪女士平等机会妇女联席项目统筹锺婉仪女士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社区组织干事施丽珊女士新妇女协进会会员蔡泳诗女士列席秘书:总议会秘书(2)5 苏美利小姐列席职员:高级议会秘书(2)8 翁硕姬女士议会事务助理(2)4 邵佩妍小姐文书事务助理(2)2 何洁文小姐经办人/部门I.
选举主席张超雄议员获选为小组委员会主席.经办人/部门4II. 观点―观 塘地区福利联会 试 验计划的进展(立法会CB(2)452/06-07(01) 及CB(2)2880/05-06(01) 至(04)号文件)2. 观塘区福利专员利用电脑投影片,向委员简介在观塘区设立名为 观 点 的 地区福利协调机制的进展,以及地区协调委员会/地方委员会机制的检讨结果,详情载於政府当局的文件(立法会CB(2)452/06-07(01)号文件). 3. 主席邀请团体就 观 点 的 进展发表意见.群福妇女权益会4. 廖银凤女士陈述该会在会上提交的意见书(立 法会CB(2)471/06-07(06)号文件)中 所提出的意见.该会尤其质疑 观 点 在 打击家庭暴力上的成效,因为 秀 宝计划 (载於政府当局的文件第5段 )推行后,秀茂坪及宝达区(下 称 秀 宝区 )的家庭暴力个案数目不跌反升.香港防止虐待长者协会5. 赵杰文先生陈述该会在其意见书(立法会CB(2)471/06-07(07)号文件)内 提出的意见.该会尤其质疑,倘若新机制一如 观 点 般 , 其成员并不包括专责处理配偶、儿童及长者受虐和性暴力问题的机构,政府当局是否真心希望打击家庭暴力.赵先生进而质疑新订福利协议机制的成效,因为新机制只计划每年大约召开两次会议.讨论6. 陈婉娴议员认为, 观点 的 成员应包括专责处理配偶、儿童及长者受虐和性暴力问题的机构,并且希望新订的地区福利协调机制可做到这一点.陈议员进而询问,长者及新移民聚居的秀宝区是香港最贫穷的地区之一,当局采取了哪些行动帮助该区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找临时/长期居所.7. 观塘区福利专员回应时表示, 观点 的 成员来自不同的机构/社会的不同界别,他们包括非政府机构、观塘区议会、学术界、医学界、商界、政府部门和社区组织的代表,以及服务使用者.至於 秀宝计划 , 其成员组合有别於 观 点 , 由当地的各界代表组成,他们分别来自在该区内提供家庭服务的非政府机经办人/部门5构、观塘区议会、房屋署、警方、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秀宝区的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以及使用家庭暴力受害者支援服务的人士.政府当局8. 对於陈议员提出的第二条问题,观塘区福利专员表示,她手上并无有关资料,因为举行是次会议是为了讨论 观 点 的 进展,而 观 点 的 工作重点是为区内的福利需要/事宜订立优先次序,以及制订地区的整体福利策略及计划.然而,观塘区福利专员承诺在会后提供资料,说明去年向房屋署转介秀宝区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数目.9. 对於香港防止虐待长者协会就新订地区福利协调机制的开会次数所提出的意见,观塘区福利专员表示,在该机制下每年大约开会两次并非不合理,因为该机制旨在为有关持份者提供平台,以供甄别区内事务,并订立处理的优先次序,而不会直接处理有关事务.该等事务可透过设立工作小组(例 如 秀 宝计划 的做法)及 / 或交由区内的现有服务单位(例如综合家庭服务中心、长者服务小组及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处 理.10. 陈婉娴议员要求政府当局提供数,支持当局指称有关持份者相当满意 观 点 及 秀宝计划 成 效的说法.11. 观塘区福利专员回应时表示,虽然秀宝区去年的家庭暴力个案有所增加,但个案的严重程度却下降,因为现时越来越多受害人愿意在问题发生初期,向秀宝区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观塘区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求助.这可归功於 秀 宝计划 ,因为该计划旨在尽早找出可能出现家庭暴力的家庭、教育公众在面对家庭问题及/或家庭暴力时需要求助、透过举办训练课程推动跨服务合作,以及简化向观塘区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转介家庭暴力个案的程序.政府当局12. 观塘区福利专员进一步表示,当局是透过问卷调查和专题小组会议收集有关持份者及参与者的回应,得出他们满意 观 点 和 秀宝计划 的 结论.主席要求政府当局提供更具体的资料,以支持秀宝区去年的家庭暴力个案严重程度分别因 观 点 和 秀宝计划 而 下降的说法,并且说明观塘区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的家庭暴力个案转介程序简化后,使用该服务的频密程度和由谁人使用.观塘区福利专员同意此项要求.13. 何俊仁议员提出下列问题?? 经办人/部门6(a) 在2004年 4月 发生天水围伦常惨剧后,社工及前线警务人员处理家庭暴力个案时所使用的风险评估工具是否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