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1 |
鼓励类:特色食品、生物医药 (限复配、分装)、机械加工、 新材料等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 量小,资源消耗量少的产业及 有利于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的 工业企业.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于园 区禁止类、限值类和鼓励类. 是 由上可知,本项目与《都江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 见的基本相符合. 选址于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内, 主要从事铝塑板材、 铝塑制品的生产, 不属于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已于
2015 年12 月17 日取得四川都江堰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成都泰吉鑫建材有限公司入驻园区初审意见的函》(见附件),同 意成都泰吉鑫建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因此,本项目符合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要求.
4、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两处厂房选址均位于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 根据四川都江堰经济开 发区用地布局规划,本项目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如下: ①规划相符性: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②用地现状:本项目租用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租赁 协议见附件),面积为6567.29平方米. ③外环境相容性: 1)1#车间:项目1#车间北侧紧邻为玻璃制品厂,南侧紧邻为机械加工厂,距离75m
5 处为成都锐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侧15m处为南方真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塑料防盗瓶 盖),东北侧50m处为都江堰创业基地B区(主要为机械加工类企业);
西侧相邻都江堰 市川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塑料制品),距离50m处为成都中装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1#车间周边均为生产性工业企业,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2)2#车间:西北侧25m处为拉法基水泥工业用水取水用池塘,东侧和南侧紧邻为鸿 丰铸钢厂, 北侧50m为机械加工厂,东北侧有100m处有一家大型机械加工厂,项目东南 侧50m为珉电科技建设的标准化厂房,部分空置,部分出租(含机械加工、塑料制品加工 等企业),距离80m为都刚钢铁.项目西侧紧邻为建设用地以及部分树林.车间北侧东北 侧150m为山体.项目2#车间周边均为生产性工业企业,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3)3#车间: 3#车间和1#车间均位于成都市珉电科技厂房内,珉电厂房总体呈西北- 东南走向,3#车间位于1#车间的西北侧,两个车间相距50m.外环境基本相同,均为生产 性工业企业,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公辅设施配套条件完备, 交通便捷.且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无公园、学校、风景名胜、旅游景区、军事管理区、重 要公共设施、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因此,本项目外环境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与 外环境基本相容.
四、项目与成都市环评审批承诺制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 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2 项目与成都市环评审批承诺制的符合性分析 实施条件/对象 本项目 符合性 建设单位完成工商注册 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 符合 项目地块位于自贸区、 产业园区内 本项目位于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内 符合 自贸区和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 评或跟踪环评 园区于2005年12月取得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 都江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 告书审查的批复 (成环建【2005】复字633号) 符合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权限属 于市级及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本项目审批权限为 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 符合 不包括关系国家安全、 涉及重大公 共利益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产业园区内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 属于47塑料制品制造中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