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1 |
三、在校生报到注册 1.在校生须在规定日期持学生证和护照到外国留学生事务办公室报到, 并在 学生证加盖注册章后方为有效. 2.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在每学年开学时, 须填写 《奖学金生登记表》 并签字. 3.学生注册时需出示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的交款证明. 4.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书面或邮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 处理.无故逾期两周没有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证件查验 报到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学生身份证件、签证种类、入境日期等关 键信息是否有效和发生变更.对照已掌握的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更新与补充,确保 学生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2 签证证件办理
一、 合法居留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 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领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办理住宿登 记后, 须将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和护照一起妥善保管, 外出时一同携带. 每个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居留许可.护照 过期、签证/居留许可过期,以及使用伪造的证件等,都将被视为非法居留.根 据情节严重,可以被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审查直至遣返回国.请务必注意自 己的护照和签证情况,确保不要出现护照或者签证/居留许可过期的情况. 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及居留许可的费用一律自理.
二、 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 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
或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
或 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
或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 的;
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 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情节严重,可以 处遣送出境或驱逐出境.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 不准入境.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3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关于外国留学生办理居留许可、签证、实习加注的规定
一、外国留学生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1、持X1 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应在入境后
30 天内申请办理学习类居留 许可.
2、持X2 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在签证停留有效期内,经学校主管部门 批准后,可申请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
3、免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不能直接办理学习类签证或居留许可,应在免 签证停留有效期届满前出境,申请 X1 或X2 签证再次入境后申请办理学习类居 留许可.
4、外国留学生首次申请居留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近期
2 寸半身、正面、免冠、 浅色背景彩色照片
1 张;
(3)交验在沪《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校方出具的注明申请居留许可有效期的《外国留学生办证申请函》;
(5)《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 或JW202)第3联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