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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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政办发〔2016〕18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

2016 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 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蒙山旅游区管委会,各县 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

2016 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已 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6月14 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临沂市2016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 动实施方案(2015-2017 年) 》 (临办发〔2015〕2 号) 、 《临沂市 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 (临政发〔2015〕27 号)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则, 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不断强化宣 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 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步 伐,推进我市 两型 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市、县、乡镇、村居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 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 严惩 第一把火 ,确保 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大力推进农 作物秸秆粉碎机械化还田做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养殖食用 菌做基料、加工转化做原料等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秸秆 固化、生物质发电等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 量,做到变废为宝,实现 以用促禁 .2016年建设秸秆收储、 -

3 - 打捆点100处;

农机合作社小麦切碎还田40万亩,玉米切碎还田 30万亩;

计划青贮农作物秸秆12万吨,新建青贮池18万m?.全 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部门: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市气象局、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广播电视台. 责任县区: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蒙山旅游区管 委会.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 三夏 、 三秋 期间的秸秆禁烧.全面 贯彻落实《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和《关于进 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 进一步细化完 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奖惩措施.深入做好入户宣传,签订禁 烧协议或责任保证书,努力使群众从怕罚 不敢烧 转变到要 用 不想烧 .进一步落实 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 工作职 责,建立完善市、县、乡镇、村居四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24小时专人值班制、 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等工作制度,严惩 第一把火 ,按照有 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依照新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处罚标准(可 处罚责任人500-2000元) ,严格执法,谁烧罚谁,严罚露天焚烧 -

4 - 秸秆责任人,从严治烧.同时,加大对临沂中心城区周边、县 城周边、机场航空通道、重点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 公路沿线、与相邻省、市交界区域及县区之间结合部的督导检 查.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 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县区、开发区要建 立秸秆禁烧监测点,招聘专人进行火点监测,及时发现、通报 焚烧火点.根据本地区土地和种植情况,绘制秸秆禁烧地图, 进一步明确地块、责任人、禁烧任务,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 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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