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1 |
1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4 1. 评估机构概况.4 2. 委托方概况.4 3. 评估目的.4 4.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5 5. 评估基准日.6 6. 评估主要依据.6 7.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8 8. 评估实施过程.18 9. 评估方法.19 10. 评估参数的确定.21 11. 评估假设.37 12. 评估结论.38 13. 特别事项说明.39 14.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40 15. 评估报告日.40 16. 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40 17. 现场照片.41 附表、附件目录.42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摘要吉长资评报字[2019]第6008 号 评估机构: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方: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评估对象: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 评估目的: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向新余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扩界,新余市自然资 源局以《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余采复字[2018]0002 号)批复同意,按国家现行 法律法规及江西省有关规定,需对该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处置.为此,新余市自然 资源局委托本公司对该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 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新余茂恒矿业 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 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9 年5月31 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储量核实基准日(2019 年1月31 日),矿山保有资源储量 (332+333)矿石量 205.972 万吨,矿物量 87.137 万吨,平均地质品位 42.31%.其中:矿山新增保有资源储量(332+333)矿石量 194.272 万吨,矿物量 81.917 万吨, 平均地质品位 42.17%;
可信度系数取 1.0,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205.972 万吨,矿 物量 87.137 万吨,平均品位 42.31%.其中:矿山新增利用的资源储量(332+333) 矿石量 194.272 万吨,矿物量 81.917 万吨,平均地质品位 42.17%,采矿损失率(包 括设计损失和采矿损失)为15%,回采率为 85%,可采储量 175.076 万吨,可采矿物 量74.066 万吨.其中:新增可采储量 165.131 万吨,新增可采矿物量 69.629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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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产规模 10.0 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 20.03 年(其中包括基建期
1 年、生产期 19.03 年),产品方案为:硅灰石精矿(3 万吨/年)、陶瓷坯料用硅灰石(粒矿)(6 万吨/ 年),硅灰石精矿不含税销售价格 494.72 元/吨,陶瓷坯料用硅灰石(粒矿)不含税 销售价格 189.60 元/吨,固定资产投资 2989.92 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 222.90 元/吨;
单位经营成本费用 207.15 元/吨,折现率取 8%. 评估结果: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 734.77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叁拾肆万柒仟柒佰元整.(按可采矿物量计算单位评估 值为 10.553 元/吨.矿物,高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 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8]58 号)的基准价,硅灰石矿 10.4 元/吨.矿物).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矿业权主管机关审查 使用,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 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与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 告全文.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