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1 |
3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马占和 项目负责人:石植贵(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复核人员:张广宜(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吉长资评报字[2019]第6008 号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新余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 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公允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和科学 的评估程序,对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在委托 方及相关人员的配合下,评估人员对委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尽职调查、资料收集与整理、 参数选取及价值量计算, 对上述采矿权在
2019 年5月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公 允的反映.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 评估机构概况 评估机构名称: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
4 号兆丰国际写字楼
1 单元
1202 号房;
法定代表人:马占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717184169A;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 [1999]
004 号. 2. 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3. 评估目的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向新余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扩界,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以《划 定矿区范围批复》(余采复字[2018]0002 号)批复同意,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 江西省有关规定,需对该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处置.为此,新余市自然资源局委托 本公司对该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 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灰石矿(扩界)采矿权 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4.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根据
2019 年3月13 日新余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证号 C3605002010127120084958 号《采矿许 可证》,采矿权人: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
经 济类型:私营企业;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茂江村;
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
开采矿种:硅灰石;
生产规模:1.00 万吨/年;
矿区面积:0.1339 平方公里;
有效期 限:壹年,有效期限为
2019 年3月13 日至
2020 年3月13 日;
矿区范围由
5 个拐 点圈定详见下表: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X(2000) Y(2000)
1 3102566.75 38592947.78
2 3102748.76 38593059.78
3 3103006.76 38592945.78
4 3102726.75 38592609.78
5 3102546.75 38592553.78 面积:0.1339 平方公里;
标高:+222 米至+50米2007 年该矿山第一次进行价款评估, 价款报告是由江西省信达矿业评估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制作的,评告报告书文号为信达评报字[2007]第081 号,采矿权价款已处 置;
2019 年矿山向新余市自然资源局审请扩界,新余市国土资源以余采复字[2018]
0002 号文批复同意,本次评估(矿山第二次评估)为矿山扩界提供出让收益价值参考 意见. 新余茂恒矿业有限公司硅灰石矿(扩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