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1 |
1 ―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石大生〔2017〕175 号 关于印发《西安石油大学 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现将《西安石油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西安石油大学
2017 年9月14 日―2―西安石油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提升就业管理 与服务水平,根据《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委文件 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十三五 期间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陕政办发〔2016〕58 号)等精神与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 毕业生 是指我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 取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 究生. 第三条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 社会为宗旨,不断完善 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 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发 挥多方面积极性, 不断提高就业管理服务水平与用人单位和毕业 生满意度,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和高质量就业. 第四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 坚持实施就业工作 一把手 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确保就业工作 机构、场地、经费、人员 四到位 ,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 造良好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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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党委领导、分工负责、全 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运行管理机制.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 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就业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 、党政办公室、 宣传部、 新校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教务处、 团委、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主要负责人,各院 (系)党委(党总支)书记.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 各院(系) 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院 (系) 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第六条 就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落实中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 与制度规定,统筹安排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全校就业工作 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对各院(系)就业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 促检查和考评表彰;
(二)构建多层次全方位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教育体系,加 强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指导院(系)组织实施好 ―
4 ― 就业教育课程教学和相关活动开展;
(三)完善就业信息收集发布渠道,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 毕业生就业供需信息;
(四)负责生源信息统计、审核与发布,发放求职、签约等 就业相关材料;
(五)积极推进就业市场建设,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六)组织召开各类校园招聘会,为学生搭建更好的就业平 台;
(七)开展就业分类指导,认真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精准就 业帮扶与服务工作;
(八) 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做好就业派遣与改派工作;
(九)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按时编撰发布学校《毕业 生就业工作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