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01

1 ― 枣发〔2018〕13 号(2018 年5月18 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 (鲁发〔2017〕26 号)精神, 大力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汇聚枣庄,培育开发好本土人才,着力 优化人才政策和人才环境, 服务支撑枣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精准有力的高端人才引育工程 ―

2 ― 1.实施柔性引才 百人计划 .紧扣新旧动能转换九大重点 产业,突出 高精尖缺 导向,鼓励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兼职服务、 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形式,每年柔性引进使用 千人计划 万 人计划 和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等高端人才

100 人以上,帮助企业 改造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

1 万元生活 交通补贴.市、区(市)财政分别按照支付劳务报酬 10%的比例, 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协议到期后,根据合作项目成效,市财政再 给予 2―10 万元绩效奖励. 2.实施 枣庄英才计划 .树立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 发展导向,将枣庄英才集聚工程与其他人才工程整合升级为 枣 庄英才计划 ,调整支持范围,加大支持力度,改进评价方式, 实行创新人才 绩效评估 、创业人才 以赛代评 评价机制. 对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市财政给予

100 万元扶持资金,分两次发 放,先给予

50 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管理期满验收合格再给予

50 万元绩效奖励.分层次举办创业大赛,对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市 财政最高给予

200 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对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 效益、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实行 一事一议 , 最低给予

500 万元项目资助.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和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再给予

100 万元市政府奖励. 3.实施海外引才 海纳计划 .支持留学人员来枣创业,对 来我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条件的直接给予

20 万元创 业启动扶持资金.鼓励企业引进使用国外人才智力,对企业引进 ―

3 ― 的外国专家项目,经备案认定,市财政给予

1 万元经费补助;

开 展优秀外专项目评选,市财政给予每个入选项目

50 万元资助.鼓 励创办留学人员创业园,对新认定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市财 政给予

100 万元资助, 每增加

1 户留学人员创业实体奖励

10 万元, 入选省级和国家级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配套奖励.对在 海外设立的引才联络站,依据联系对接、引才数量等情况,市财 政每年最高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实施 智汇枣庄 计划.针对新旧动能转换九大产业领域, 组织产业论坛、项目路演和高端人才系列专场对接活动,畅通用 人单位与人才、技术、项目对接的渠道.以高铁 2.5 小时覆盖地 区重要节点城市为主,构建 2.5 小时引才圈 ,定期组团开展 招才引智城市行、高校行活动.持续推进招商与招才融合发展, 每次招商出访活动和因公出国(境)组团必须安排引才引智任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海外专场招才引智活动. 5.实施企业引才 激励计划 .企业用于招才引智的投入包 括薪酬等支出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成本视为当 年利润考核.企业自主申报入选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 每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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