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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Wujiang China Eastern Silk Market Co.,Ltd. 章程(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公司章程(2017.5.12)
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公司章程(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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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 ) .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8]71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设立时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现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04043818X) . 第三条 公司
1998 年8月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 [1998]223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0,000 万元 丝绸转债 . 公司
2000 年4月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35 号 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0 万股(A 股) ,于2000 年5月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自2000 年5月29 日公司 A 股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后, 丝绸转债 持有人可按约定的价格,将 丝绸转债 转换 成公司的 丝绸股份 A 股并上市交易.截止
2003 年8月27 日, 丝绸转债 已全部转换成 丝绸股份 A 股,计48,777,338 股. 公司
2002 年8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85 号 文核准,于2002 年9月9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丝绸转
2 )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与《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 自2003 年4月14 日起 丝绸转
2 持有人可按约定的价格将 丝绸转
2 转换成公司的 丝绸股份 A 股并上市交易. 截止
2006 年9月11 日, 丝绸转
2 累计转换成股票 249,832,336 股,其余 45,863,100 元 丝绸转
2 由公司依据 发行条款予以全部赎回.
2006 年5月15 日, 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经相关股东会议批准.
2006 年5月24 日,公司股票自股改完成后首日复牌交易,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 的股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