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02 |
4 - 综合考评与日常考核、社会评议相结合,按以下程序进行评选、推荐: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村镇、校园,在取得广大干部群 众师生共识的基础上,自愿向县文明办申报.在申报或申请复查 的基础上,由县文明委统一组织考评,名单初步确定后,广泛征 求有关部门意见,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的评选和 复审由县文明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命名.市 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由县文明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报 市文明办. 2.市文明办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对申报单位、村镇、校 园进行抽查,提请市文明委审核通过,并将名单在报纸、网络上 进行公示.最后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省级文明单位、文 明村镇、文明校园经市文明委审核通过后向省文明办推荐.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统领创建工作, 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 坚定 四个自信 , 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紧紧围绕统 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 着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化文明创建活 动,持续提升创建水平. 2.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 推荐评选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作-5-出周密安排.认真研究推荐评选办法,确保推荐评选活动严谨规 范进行. 3.突出价值内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贯穿于推荐评选全过程,形成有力工作导向,推动核心 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要通过评选推荐,大力弘扬中华传统优秀 文化和传统美德,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和诚信制度化建设, 加强勤劳节俭教育、 孝敬教育、 文明礼仪教育, 组织好文明家庭、 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公益广告、文明旅游等重点工作,培育知荣 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社会文明风尚. 4.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践 行群众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为群众 多办好事实事的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 问题,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及时整治、立行立改,推动城乡社 会环境明显好转.要注重工作实效,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 求, 不搞突击迎检, 力戒形式主义. 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只有获得多数群众支持认可的,才能予以推荐参评. 5.确保推荐质量.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严格按 照《云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 、 《云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 《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 《云南省(中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试行) 》 、 《云南省(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试行) 》进行. 规范程序、统一标准、严明纪律、确保质量、好中选优,真正把 那些工作基础扎实、 创建成绩突出、 在全县具有示范作用的村镇、 -
6 - 单位和学校推荐出来. 6.严肃考评纪律.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 的若干准则》 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严格执行中央 八 项规定 要求,严禁借推荐考评之机接受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 礼金、 有价证券. 要坚持实事求是, 对于隐瞒事实、 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荣誉称号. 7.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自愿参加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 镇、文明校园,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及省级文明 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的评选推荐活动,于4月15 日前提 交申报报告和申报联络员名单(包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至 县文明办,联系人:刀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