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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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701162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文明村镇推荐评选及复查办法 2.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及复查办法 3.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办法 4.《云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 5.《云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6.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申报表及复查表 7.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 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镇名单(新平) 8.第八届玉溪市文明单位,第八届玉溪市文明村,第-7-四届玉溪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城镇名单(新平) 9.第八届新平县文明单位、文明村,第四届新平县文 明社区,第一届新平县文明小城镇名单(新平) 新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 年3月28 日-8-附件

1

一、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范围

2016 年以来,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成绩突出,符合省文明办

2018 年颁布的《云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 (见附件)评选标准,届期内 市级文明村(行政村) 、文明小城镇(含镇、乡) ,可作为第八云南 省文明村镇推荐对象.届期内县区级文明村镇,可作为第九届玉溪 市文明村镇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1. 按照省文明办

2018 年颁布的 《云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 规 定的申报条件进行推荐. 2.

2016 年以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 村镇:一是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严重违法违纪;

二是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三是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 污染事故;

四是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是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是违反国家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 耕还湿政策或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

七是发生影响恶劣的 黄 赌毒 案件,邪教、非法宗教活动或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极不相符 的其他事件. 3.推荐程序 -

9 - 各乡镇(街道)依据《云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进行自评, 于4月27 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村镇申报表的电子格式(不另附材料) 报县文明办(联系人:刀艳超,联系

电话:701162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现有文明村镇的复查办法

(一)复查对象范围

2015 年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的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和第四批云 南省文明小城镇.2015 年市委市政府命名的第八届玉溪市文明村和 第四届文明小城镇.

(二)复查工作程序 1. 村镇自查. 复查对象根据

2018 年版 《云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 系》进行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 一票否决 问题.符合条件的, 提交三年创建工作总结,向县文明委提出保留荣誉称号的申请. 2. 组织复查.各乡镇(街道)依照《云南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 对申请复查的文明村镇逐一审核复查.于4月27 日前将各村镇复查 申报表和自查总结的电子格式统一上报县文明办(联系方式同上). 3.审核确认. 市文明办对各县区自查后拟保留荣誉称号的文明村 镇进行资格审核和抽查.符合条件的,由市文明办统一上报审定, 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

10 - 附件

2

一、推荐评选办法 1.推荐范围 届期内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 4A 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上 一届因 一票否决 等问题取消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的单位,经过

2 年以上整改取得实效后,可作为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推荐对象. 届期内县区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可作为第九届玉溪市文明单位 推荐对象.推荐的文明单位候选单位要面向基层一线. 因文明校园已列为单独的评选项目,不再推荐中小学校作为文 明单位候选单位.上一届已表彰或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或玉溪市 文明单位的学校,要在三个评选周期内转换为云南省文明校园或玉 溪市文明校园(转换周期内因名额限制不能及时转换的,仍按文明 单位复查通过保留荣誉) ,逾期不能转换的,须从基层逐级申报文明 校园. 2.推荐条件 择优推荐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 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 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按照省文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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