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2

(b) 会否扩大此项安排的适用围,以至包括所有再度受聘担任公职的退休公职人员;

及(c) 若(b)项的答案为 否 , 受聘担任主要官员与受聘担任其他公职的退休公职人员在待遇上有此差别是否合法.未届退休年龄的在职公务员未届退休年龄的在职公务员未届退休年龄的在职公务员未届退休年龄的在职公务员17. 政府当局建议,在获任命为主要官员时未届最早退休年龄的在职公务员如参加了新退休金计划,将可获准辞职,以及按照行政长官根愀鄯99章第11(2)条作出的指示,即时获发放一笔过的退休金.该等人员的每月退休金将暂停发放,直至他们已届最早退休年龄为止.然而,他们一旦辞去主要官员职务并不再出任公职,即使未届最早退休年龄,暂停发放退休金的规定对他们亦不再适用.18. 为确定上述安排在法律上是否没有问题,必须参考香港法例第99章第

7、11及24条.由於香港法例第89章并无就公职人员辞职时向其支付退休金的事宜作出规定,故该条例不适用於此方面的分析.19. 第99章第11(1)(j)条订明,当某人员完成不少於10年的符合领取退休金利益资格的服务期后,在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批准之下辞职,可获批予退休金.第11(2)条订明,除非行政长官另有指示,否则批予该人员的退休金是延付退休金. 延 付退休金 是 指已批予某人员但延至该人员年届55岁时始支付的退休金.若某人员根99章第24条行使选择权,他可获发放经折算的退休酬金.第24(6)(a)条规定,经折算的退休酬金须支付予在年届55岁时具有资格领取延付退休金的人员.如行政长官已根11(2)条就退休金作出指示,经折算的退休酬金须在该退休金假若是延付退休金时本会首次须予支付时支付.这意味即4使行政长官已按照第99章第11(2)条作出指示,凭藉第24(6)(a)(ii)条支付的经折算的退休酬金亦只有在有关人员年届55岁时才能支付.20. 如拟在获任命为主要官员但未到55岁的人员辞去政府职务后,随即向他们支付经折算的退休酬金,第99章第24(6)(b)条应可提供适当的法律权限.根锰跷,行政长官可就个别情况,指示某笔经折算的退休酬金须於指示所指明的日期支付,而该日期为较该笔经折算的退休酬金若非有此指示即须根24(6)(a) 条支付的日期为早者,亦即在有关人员年届55岁之前.21. 至於按月支付的经扣减的退休金,看来若行政长官准备根99章第11(2)条作出指示,每月退休金将可按该项指示所指明於有关人员年届55岁前的任何时间支付.因此,指示在有关人员未到55岁而辞去主要官员职务并不再出任公职后,向他们支付每月退休金,似乎是在第99章第11(2)条所订行政长官的权力围内.结论结论结论结论22. 从上述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a) 若行政长官根愀鄯99章第11(2)条行使权力,在出任主要官员职位前已根锰趵11(1)(j)条辞职的人员,可於一个较他们年届55岁之日为早的日期开始领取每月退休金.(b) 行政长官应援用香港法例第99 章第24(6)(b) 条所赋予的权力,才能在上文(a)段所指的人员年届55岁之前向他们支付一笔过的退休金.(c) 第89章的公职人员如在出任主要官员职位前从政府退休,将有权在退休时领取一笔过的退休金.根愀鄯89章第11条,发放予该等人员的每月退休金可在该等人员的同意下暂停支付.政府的现行做法是在此情况下暂停支付每月退休金.(d) 第99章的公职人员如在出任主要官员职位前从政府退休,将有权在退休时领取一笔过的退休金.根锰趵26(1)条,有关的每月退休金可在他们受聘为主要官员之后的服务期间暂停支付.这是政府现时采取的做法.(e) 政府........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