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2 |
(五)服务收入、报酬无法计算的,按照当地同行业同种服务的平 均收入或者报酬计算. 本条规定的销售收入、服务收入和报酬等指的是不扣除成本,全部 予以没收.
八、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 按照本《细则》执行. ―3― 各设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属地实际情况, 参照本《细则》制定本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根据授权或者接受委托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单位和部门 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细则》.
九、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案情复杂、情节特殊,在本《细则》中没有 对应条款的,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制作集体讨论记录.集体讨论的 事项包括案件承办人员的建议、裁量的事实、理由、额度和处罚依据.
十、因国家法律法规调整,行政处罚事项有所变更的,或《细则》 执行中发现问题需要修改的, 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修正并 发布. ―4―
第二章 综合类 第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 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 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 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专门用 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 构、 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 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 处罚档次:不涉及分档 裁量幅度: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的 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5― 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 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 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 存在问题;
(二)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