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2 |
30 个工作日(因检验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算在 内),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且确认样品无误算起. 4.2.4 试验报告 由CQ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试验报告.认证评价合格后,检测机构负责 给申请人寄送一份型式试验报告. 4.3 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要求 CQC33-461296-2014 光伏发电系统用储能变流器 第3页共9页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清单见 CQC33-461296.01-2014《光伏发电系统用储能变流器产品描述》.为确保获证 产品的一致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 出变更申请,并送样进行试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CQC 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5.初始工厂检查 5.1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001-2009《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附件 1《光伏发电系统用储能变流器安全性 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进行检查.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一致;
4)若涉及多系列产品,则每系列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工厂检查时,对产品 安全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现场见证试验项目见附件 1《光伏发电系统用储能变流器安全性能认证工厂 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5.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也可同时进行, 但需重点核查工厂检查中申请人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一致性.工厂检查原则上应 在产品型式试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 范围内的产品. 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申请认证产品的工厂生产规模来确定,详见表 1.如果同类产品已经获得 CQC 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可视情况减少
1 个人日,但最低不得少于
1 人日. 表1工厂检查人・ 日数(初始工厂检查/监督检查) 5.3 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 时,工厂应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 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6.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生产规模
100 人以下
100 人及以上 人・ 日数
2 /
1 3 /
2 CQC33-461296-2014 光伏发电系统用储能变流器 第4页共9页6.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 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评定合格后,按认证单元向申请人颁发产品认证证书. 6.2 认证时限 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在
30 个工作日内颁发产品认证证 书. 6.3 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工厂检查不通过或整改不通过时,CQC 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终止认证后如 企业需要产品认证,应重新提交申请. 7.获证后的监督 7.1 监督检查 7.1.1 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