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2 |
12 个月内应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 认证机构可根据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按年度调整监督检查的时机.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 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 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 合性或一致性时;
4)获证产品在国家抽查或地方政府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时. 7.1.2 监督检查人・ 日数见表 1. 7.1.3 监督检查的内容 CQC 根据 CQC/F001-2009《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采购和进货检 验,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CQC 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 及前次工厂检查和型式试验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3年尽可能覆盖 CQC/F001-2009 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相同. 按照附件 1《光伏发电系统用储能变流器安全性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对产品质量检测进行核 查. 7.1.4 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监督检查存在不符 合项时,工厂应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 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2 监督抽样 CQC33-461296-2014 光伏发电系统用储能变流器 第5页共9页需要时,由认证机构组织,在年度监督时对获证产品实施抽样检测.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 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每个生产厂(场地)都要抽样.抽取的样品,工厂应在
15 日内寄/送至指定 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试验,并向认证机构报告检验结论.检测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 不同情况,以及其对产品安全性能影响的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适用项目的检测. 7.3 监督结果评价 CQC 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进行评定,合格评定后,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当监督检查不通过,则判定年度 监督不合格,按照 8.3 规定处理相关认证证书.
8 认证证书 8.1 认证证书的保持 8.1.1 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为长期有效,其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维持. 8.1.2 认证产品的变更 8.1.2.1 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或产品中涉及安全和/或性能的设计、结构参数、外形、关键零部件/元器件 发生变更时,或产品质量等级发生变化时,或CQC 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 CQC 提出变 更申请. 8.1.2.2 变更评价和批准 CQC 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如需安排试验和/或工厂检查,则试验 合格和/或工厂检查通过后方能进行变更.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变更评价的基 础.试验和工厂检查按 CQC 相关规定执行. 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变更.换发新证书的,新证书的编号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 8.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8.2.1 扩展程序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 办理,并说明扩展要求.CQC 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 针对差异和/或扩展的范围做补充试验和/或工厂检查,对符合要求的,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 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扩展评价的基础. 8.2.2 样品要求 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送样时,证书持有者应按本规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