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7-02

7 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励金的, 应及时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及银行账号,由处罚部门将奖励金汇至指定账户. 4.举报电话 公安局:110 环保局:8832552 住建局:8833129 城管局:8339010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切实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 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 织领导, 建立完善 "政府统一领导、 社会共同参与" 的工作机制,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迅速行动,狠抓 落实.

(二)加强沟通,联防联控.各乡镇要加强与环保、公安、 住建、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 制,要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充分发挥证据固定、提取、监测等方 面的专业技术优势.同时,要积极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办理涉 及到的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案件, 主动向交通部门了解危险货物运 输情况.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固体 废物跨界污染事件.

(三)严惩重罚,顶格处罚.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危险废物为 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收运、 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 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据《环保法》等法律法

8 规及 "两高" 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严肃惩处, 严惩重罚, 顶格处罚, 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四)加大宣传,全民参与.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固体 废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知识.要将举 报电话、举报信箱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开,对举报线索逐一登记、 限时排查,查处结果应及时向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 外地垃圾非法转运、倾倒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曝光力度,形成强 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武装部,县法 院,县检察院,新丰江林管局.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9月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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