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02

2014 年09 月15 日实施 第6页共33 页重.不合格最长关闭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4. 审核末次会议前,审核组将与受审核方负责人进行沟通.在末次会议上,确认 不合格、宣布审核结论,并明确对不合格纠正措施的实施要求. 5. 现场审核结论包括 同意推荐认证注册 、 推迟推荐认证注册 或 不予推荐 认证注册 三种.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受审核方应采取纠正措施,并经审核组验 证.验证的方式有书面验证和现场验证两种.验证合格后,审核组方能将《审核报告》 及相关资料报 ZJQC,提交技术委员会审议.对于因受审核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 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审核组长可以修改审核结论.

五、认证决定与发证注册 1. ZJQC 对《审核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准予认证注册的决定, 并书面通知受审核方. 2. 通过注册的组织,由ZJQC 颁发认证证书,并在电子媒体上予以公告. 3. 未被批准的受审核方,将在《不批准认证注册通知书》中说明原因.

六、发证后的监督 1. 监督的目的是验证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满足认证标准要求.监督审核分 为定期监督审核和非定期监督审核. 2. 初审获证组织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ZJQC 定期对获证组织进 行监督审核.其中,初审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在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

12 个月内进 行.以后每次定期监督审核距离上一次监督审核结束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其中,最 后一次监督审核可申请再认证审核、更新注册.基本程序参照初次现场审核进行,监 督现场审核时,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应在正常运行,因产品季节性等 原因在每次监督审核时难以覆盖所有产品的,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需覆盖 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否则将缩小相应认证范围.根据监督审核结果,ZJQC 做出 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版本:1 修改:1

2014 年09 月15 日实施 第7页共33 页 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必要时,还需接受非例行监督审核 或国家认监委/国家认可委实施的稽查和确认审核以及认证监管部门的稽查. 3. 通常每次监督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上次审核以来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及运行体系的资源是否有变更. (2)体系运行的重要关键点是否按管理体系的要求在正常和有效运行. (3)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是否继续有效. (4)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否持续符合相关规定. (5)总目标及各层级目标是否实现.目标没有实现的,获证组织在内部管理评审 时是否及时调查并采取了改进措施. (6)获证组织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7)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是否规范和有效. (8)是否及时接受和处理投诉. (9) 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或投诉的问题, 是否及时制定并实施了有效的持续改进. 4. 在证书有效期内,获证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文件及所覆盖 的产品发生变化,或者发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等, 应及时通报 ZJQC. 参见 ZJQC -OD07《获证组织管理体系信息通报程序和要求》 . 5.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获证组织若发生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用户严重 投诉,或因上述原因被主管部门查处、媒体曝光时,ZJQC 将视情况做出暂停或撤销 认证证书的决定. 6. 下列情况时,ZJQC 将对获证组织进行提前较短时间通知的非定期监督审核: l 国家认监委(CNCA)对ZJQC 提出相应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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