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2 |
30 天提交一份有关广告内容的详细计划交甲方 审批,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发布. 2.5.3 乙方负责支付全部因广告活动而租用中心的场地费用. 如因设置广告 (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安装施工) 而引起的中心建筑物损害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2.5.4 甲方保留清除任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广告物品的权利,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6 电费 2.6.1 除展馆固有的照明外,凡因举办展览会/非展览活动而发生的额外照明、展品演示操作等产生的电力耗 费,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电表所示之耗电量付费,展馆内电力的收费标准由甲方规定. 2.6.2 电表的抄报应由双方代表在进馆前和撤馆后共同在现场抄字, 并在抄报表上共同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 2.7 合同的终止 任何时间出于任何理由,无论为甲方或乙方可控制与否,如果任何下列事件出现,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 终止租赁合同. (a) 如果根据本租赁合同应付款项(连同利息)于付款日后的
14 日内仍未支付完毕. (b) 如甲方意识到举办该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或秩序,或带来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的 风险. (c) 某种情形发生,使甲方有合理的理由推断乙方可能不(或可能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义务. 2.8 其他 2.8.1 甲方对在活动期间销售的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2.8.2 若有其他未包括进本合同,而为甲方当时有效的规定和规章,由甲方和乙方协商采纳. 2.9 权利、义务的授权与转让 2.9.1 本合同应使当事方、他们各自的继受人和任何被允许的受人和受与人,均受益并对其有约束力. 2.9.2 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利益或义务. 2.10 保障 在不影响甲方其他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应保障甲方及其继承人、代理人、雇员免受乙方或其他乙方的 转租人和承包人、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因未能遵守本租赁合同、甲方之规定、规章或国内有关立法 和法规所引起的以及上述甲方中任何人可能遭受的起诉、要求、损害、收费、赔偿、责任和收益的损 失.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06-10 修订版 展馆使用手册
6 2.11 补偿的弃权和许可 2.11.1 甲方未能行使、延迟行使本合同下某些权利或接受补偿不表示对该权利的弃权,行使部分权利或接受 部分补偿不妨碍今后进一步行使其余部分的权利或接受补偿. 2.11.2 任何本合同下甲方弃权和许可必须为书面形式告知且甲方可以附加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条件.任何弃权 或许可仅在告知的当时有效. 2.12 甲方权利的行使或补偿的实现 本合同授予甲方的任何权利或补偿可由甲方在任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行使实现. 2.13 通讯联络 2.13.1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讯联络均须以书面形式并可由邮寄、电传、传真或送交的方式传递.为收发方便, 每次联络须清楚写明收件人. 2.13.2 对双方任何一方的通讯,将认为在下述条件下肯定为收件人所收悉. (a) 如果人员交递,于交递时;
(b) 如果邮寄,国内寄送,于寄出
2 个工作日后;
国际寄送,于寄出
7 个工作日后;
(c) 如果电传或传真,于传送时. 但是,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通信已接受交递、邮寄或发出. 2.14 部分无效 本合同中若有依法不合乎规定或实行无效的条款将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之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 执行性.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2006-10 修订版 展馆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