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2 |
墙面与楼面交 接处应符合CECS196:2006第3.2.5规定;
地漏与楼地面混凝土防水处理应符合 CECS196:2006第3.2.6规定;
穿楼板管道防水应符合CECS196:2006第3.2.10规定;
洗脸 盆台版与墙交接处应符合CECS196:2006第3.2.11条规定. 2.设计建筑内墙面粉刷应考虑不同基体防裂设置耐碱玻纤布或钢丝网的要求.应符合 DGJ32/J16-2014第9.1.3条规定. 3.设计工具间的门M
0922、七层平面冷库的门M0922,应为乙级防火门.应符合 GB50016-2014第6.2.3条规定. 4.三层平面图病房间隔墙、走道隔墙使用玻璃隔断,应玻璃的交代具体要求,同时应 符合GB50016-2014第5.1.2条规定. 5.设计卫生间的门玻璃使用6厚横条纹布纹玻璃、楼梯栏板使用10厚钢化玻璃,应符合 JGJ113-2015第7.2.
1、7.2.5条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优化建议: 1.砌筑、粉刷等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2.设计交代的规范已作废,应按照现行规范执行.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 制规范》GB50325-2001等. 设计人 孙一鸣 专业负责人 孙一鸣 审核人 潘化冰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5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7-07-10
9 审查综合意见
一、送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1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11条.
三、设计应按各专业审查意见整改,待我中心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注:此意见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