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2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 解决相互 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 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华泰股份(600308)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3 重要内容提示
1、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华泰集团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安排的对价股份共 计3608.28 万股,以换取华泰集团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
10 股公司流通股可获付
2 股公司股份.
2、追加对价安排 若公司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净利润分别低于
32518 万元、
37937 万元、
43357 万元,或者
2005 年度、2006 年度、2007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时,则在当年年度报告公布后
10 个交易日内华泰集团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其按照本方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 (即4,188,078 股)按比例无偿过户给年度报告公布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为 后一交易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华泰集团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 股份数三年累计为 12,564,234 股.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 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 12,564,234 股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临时保管.
3、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华泰集团特别承诺: ⑴ 华泰集团所持有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者转让. ⑵ 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 在12 个月内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24 个月内不超过 10%,且必须在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 13.8 元的情况下方可出售. ⑶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实施后两个月内,若公 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8.6 元,则自次一交易日起,华泰集团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直至增持数量达到
1000 万股,或公司股票价格不低 于8.6 元,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⑷ 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则华泰集团将在公司
2005 年、2006 华泰股份(600308)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4 年、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现金分红议案并投赞成票,保证每年现金分红不 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30%.
4、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05 年10 月21 日⑵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 年11 月2日下午 13:30 ⑶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5 年10 月31 日-11 月2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