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2 |
5、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⑴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
9 月26 日起停牌, 最晚于
10 月13 日复 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⑵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
10 月12 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 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 易日复牌. ⑶ 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10 月12 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 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 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⑷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 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6、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
电话: 0546-6871957;
0546-7726366;
0546-6888721-8848;
0546-6888721-8799 传真: 0546-687195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站: http://www.huatai.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华泰股份(600308)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5 释义 本公司、公司、华泰股份 指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集团 指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亦是华泰股份唯一 非流通股股东 非流通股股东 指 本方案实施前,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尚未 在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股东华泰集团. 流通股股东 指 持有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的股东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指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 对价股份 指 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所持股份流通权而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元指人民币元 华泰股份(600308)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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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1、对价安排的形式:华泰集团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同 意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安排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 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 送股.
2、对价数量:华泰集团安排的对价股份总数为 3608.28 万股,流通股股东 每10 股可获付
2 股公司股份.
3、对价执行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后,公司 将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华泰集团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盘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执行对价安排时产生的零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对价支 付原则进行处理.
4、追加对价安排:若公司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净利润分别低于
32518 万元、37937 万元、43357 万元,或者
2005 年度、2006 年度、2007 年度财务报 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则在当年年度报告公布后
10 个交易日内华泰集团 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其按照本方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 (即4,188,078 股) 按比例无偿过户给年度报告公布日 (如 遇法定节假日,则为后一交易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华泰集团 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数三年累计为 12,564,234 股.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 12,564,234 股将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
5、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 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