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随着《 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 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该类纠纷法规定通过商标争议程序进行解决. 自此,2008年的《权 利冲突规定》俨然成 为一道分水岭,本文 主要从类比、程序设 置初衷和司法便民原 则三个方面呼吁 回归 .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