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2 |
1 ― 青岛市 5・14 铺集
110 千伏 输电工程较大电力铁塔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17 年9月26 日,青岛市政府对《青岛市 5・14 铺集110 千伏输电工程较大电力铁塔坍塌事故报告》 (以下简称 《事故调查报告》 )进行了批复,按照《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 (青安 〔2018〕
33 号) 的有关规定, 市安委会办公室于
2018 年8月20 日牵头组织成 立了 青岛市'
5・14'
铺集
110 千伏输电工程较大电力铁塔 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以下简称 评 估组 ) ,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 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18 年8月20 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安全监管局、 市公安局和市城乡建设委组成了评估组, 并邀请市监察委和市 检察院参加了评估工作.
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 按照 四不放过 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人员处理情况和施工、监理、 建设单位梳理出
11 个方面的整改内容作为评估清单.评估组 到青岛供电公司、胶州供电公司、青岛普天电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普天电器公司) 、青岛新宏百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 ―
2 ― 称新宏百隆公司,现更名为 青岛元亨万利电力有限公司 ) 和恒源送变电公司南宅(惜福镇)11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 项目部实地听取了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 查看了安全生 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向相关人员询问了 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并收集了相关资料, 完成了 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人员处理情况. 1.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名人员王强、 王文 革、王怡,胶州市公安机关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进行了立案侦查, 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名人员均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 措施. 2.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追究党纪、 政务处分和问责的六名责 任人员方威、王泽勇、韩麟、李健、孙刚、陶晓龙,由各自所在 单位进行了处分和问责.其中,青岛供电公司党委按照山东供电 公司的要求,在市政府提出的责任追究意见基础之上,提高了方 威、李健、孙刚、陶晓龙、韩麟
5 名责任人的处分档次,分别给 予方威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李健撤销党内职务、行 政降级处分、孙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陶晓龙党内严 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韩麟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处分 决定均装入了个人档案,未发现有降低处分档次问题,涉及受处 分人工资、级别的均按规定落实到位,未发现受处分当年考核中 ―
3 ― 被评优评先、受表彰奖励的行为,未发现受处分期间内被异地升 职和其他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 3.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到的其他企业内部人员处理情况: 新宏百隆公司对总经理孙毅、副总经理周城、副总经理于可 心、工程部经理李辉给予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处分,并扣罚当年度 年终奖 50%罚款. 普天电器公司对总经理刘建杰处以行政记过处分;
对项目经 理郑楠处以留厂察看一年处分. 山东泉舜工程设计监理公司对负有责任的项目部负责人关 天华给予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