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3 |
3 个工作日内,对拟推荐申报人员情况,在本单位范围 ―
4 ― 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应明确起止日期、受理部门、受理 方式、联系人等,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表、情况简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等,无异议的方可进行后续程序.
(三)学科组评议 学科评议组对学院(系、大学医院)推荐人选采取审阅材 料、答辩、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评议,按核定数额向校学术 委员会推荐人选.同意票数达到评议组到会人员人数三分之二 的推荐人选,方可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四)学校对学科评议组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
(五)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校学术委员会对学科评议组推荐人选的业绩和学术水平进 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聘任人选.会议须校学术 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到会人 员三分之二方可作为拟聘任人选向校聘任委员会提交.
(六)校聘任委员会审定 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评议结果,按 公布的岗位数额,审核确定聘任人选.
(七)学校公示聘任人选.公示期
7 天.
(八)聘任.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
(九)备案.聘任结果在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相关政策说明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把思想政治 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首要内容,对思想政 治、师德师风评价不合格或出现问题者,不得申请聘任高一级 专业技术职务.
(二)应聘教师系列人员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并符合 ―
5 ― 《关于天津医科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教学基本要求的规定》 .
(三)当年达到法定退(离)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 能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破格竞聘工作,原则上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开展. 申请资历破格竞聘人员,应具备现岗位职务
3 年以上.学 历破格人员,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组织本专业知识的考试, 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
(五)重新申报人员须在上次评审被否决之后,在本岗工 作1年以上,水平确有提高,做出成绩,提供上次评审否决之 后发表的新材料,方可重新申报.
(六)学校的引进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参加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和学校岗 位职数限制.
(七)因工作岗位变动导致职称系列变化的人员,在现岗 位工作满
1 年,按现岗位要求考核合格,且达到相对应专业技 术职务系列的聘任条件,方可办理转系列平聘手续,转系列
1 年后可申请竞聘高一级的职称.
(八)学历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并承认的国 民教育学历.后取学历人员,取得学历满
1 年且担任现职务年 限在相应《职务聘任条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
1 年,方可申报 高一级职务.
(九)申报人员如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符(不含相同或 相近专业) ,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考试.
(十)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
2018 年底,教学工作量及 科研业绩成果计算截止到
2018 年9月底. (十一)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按照 ―
6 ―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我市博士后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 审有关政策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4〕75 号)的有关规定 执行. (十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按照《市教委 关于天津市高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意见》 (津教委人 〔2013〕5 号)和天津市教委普通高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 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为确保以聘代评工作质量,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 员监督,我校聘任工作采取全程公示制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应做好推荐结果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意见的收集、处理工作.对 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单位应进行核查.未经公示或经核实确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通过学科评议组、校学术委员 会评议、由校聘委会审定的聘任结果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公示. (十四)图书资料、工程、出版、档案、会计、审计、统计、翻译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根据天津市相应评审委员会 时间安排组织申报.由所在部门组织召开推荐会,推荐结果公 示7天.公示期后向校聘任工作办公室提交推荐材料,经校聘 任委员会同意后报送相应评委会.通过评审人员由校聘任委员 会审定后聘任. (十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参照《市人力社保 局关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