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3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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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 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 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 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6月28 日起至2019年7月4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幢1302号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拷贝) .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7或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
3、2019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承诺函原件一份;
5、声明函原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文 件);
8 、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 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