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03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9年7月18 日上午9:30(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幢1302号房.

九、开标时间:2019年7月18 日上午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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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幢1302号房. 十

一、公告期限:2019年6月28 日至 2019年7 月4日(5 个工作日). 十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林小姐 采购人联系

电话:0754-8881044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成发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幢1301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754-88462169 采购代理机构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温馨提醒:接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名称已由原 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变更为 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 ,但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相关变更手续尚未办妥,因此公告时名 称仍采用 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投标人编制投标相关材料时采购人名称应使用 汕头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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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用户需求

1、为最大程度地掌握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需在中心城区物流集散地、城市交通主干道等柴油 机动车经过频次较多的地方设置机动车遥感监测点,实现对重点部位的监控覆盖,全面记录相关监测点所 有通行车辆的尾气排放情况.

2、为了实现前端的机动车遥感监测结果的数据传输、数据质量分析、点位管理、设备状态监控、交 通流量监测,车辆信息/黑烟抓拍信息管理等功能,同时实现与省级平台连接以实现数据上报,本期需建 设汕头市机动车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

3、考虑到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本身没有独立的信息化机房,在机动车遥感监测方面的硬 件及网络建设方面均尚未起步,且人员有限,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周期、经济性、维护便利性等,对于本 项目系统设备的部署,采用租用运营商云资源的方式,同时在传输方面采用租用运营商传输资源的方式. 租用的云资源在服务器资源、存储备份等方面需满足本项目系统后台系统的部署要求,同时需满足二 级等保的要求.

4、为保证系统正常运作,需采购3年的运营维护服务,运营维护主要包含以下: 1)提供6个前端监测点至中心平台传输链路使用专用电路,传输带宽不小于50M,工程符合国家及行 业相关标准;

2)提供2条100M专线实现汕头市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日常管理和应用,同时将汕头市机动车遥感监 测平台接入广东省环保专网和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支撑实现监测数据上报省环保厅机动车数 据中心数据中心数据交换;

3)3年设备用电;

4)3年设备检定;

5)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6)数据上传等;

7)提供详细的运营维护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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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报价说明 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少报无效. 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投标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包括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和所有配套设备、服务、自主开发软件、第三方软件、安装调试、验收、培训、 维护、保证遥感监测系统正常运转的三年专用光纤租用费用、供电费用、售后服务等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 费等全部费用.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所需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 付的版税.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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