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3 |
3 对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
1 2006 年6月7日,联合国法律事务厅通知法院,在纽约的塞尔维亚和黑山常驻联合国代表在
2006 年6月3日,请求将 塞尔维亚 用作塞尔维亚共和国在联合国内的正式名称.法律事 务厅还向法院转递了
2006 年6月3日的信的副本,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在信中通知联合国秘 书长,继黑山国民议会于
2006 年6月3日通过《独立宣言》之后, 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联盟 在联合国,包括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和组织中的成员资格,[将]由塞尔维亚共和国按照《塞尔维 亚和黑山宪章》第60 条继承 .秘书长
2006 年6月6日的普通照会,向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 常驻代表转递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常驻代表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的来函副本.在普通照会中, 秘书长告知各会员国为向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和组织通报这一情况采取的步骤.
2006 年6月21 日, 法律事务厅向法院转递了塞尔维亚共和国外交部长
2006 年6月16 日的信. 这封信除其他外告诉秘书长, 塞尔维亚共和国继续行使塞尔维亚和黑山缔结的国际条约规定 的权利,遵守这些条约产生的承诺 ,并请求 将塞尔维亚共和国,而不是塞尔维亚和黑山, 视为所有生效的国际协定的缔约方 .此外,2006 年6月28 日,大会第 60/264 号决议接纳塞 尔维亚共和国为联合国新成员.
2006 年7月19 日,法律事务厅向法院转递塞尔维亚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2006 年7月3日的普通照会,提交
2006 年6月30 日塞尔维亚共和国外交部长给秘书长的信.外交部长在信 中确认,塞尔维亚共和国打算继续行使塞尔维亚和黑山缔结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权利,并遵守 这些条约所产生的承诺,从2006 年6月3日起生效;
他特别指出,塞尔维亚和黑山发布的所 有宣言、保留和通知为此继续对塞尔维亚共和国有效,除非秘书长作为保存人另外得到通知.
2 法院于
2005 年11 月对刚果境内的武装活动案(刚果民主共和国诉乌干达)作出判决.但是, 此案在技术上仍然未决,因为如果双方无法商定赔偿问题,可再次让法院裁定.
3 上文注 2. A/61/4
3 (金) )的要求,法院在判决书中除其他外认定,乌干达由于在刚果(金)领土 上对其开展军事活动,占领伊图里,以及积极支持刚果领土上开展活动的非正规 部队,违反了国际关系中的不使用武力原则和不干涉原则.法院还认定,乌干达 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所规定的义务,并违反了它根据国际法承担 的其他义务,特别是作为伊图里县的占领国防止抢劫、掠夺和开采刚果自然资源 行为的义务.鉴于这些结论,法院认定,乌干达有义务对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 法院认为适当的是,刚果(金)请求法院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在诉讼 下一阶段,裁决应付赔偿的性质、形式和金额.法院还认定,乌干达没有遵守法 院2000 年7月1日发布的指示临时措施的命令. 15. 关于乌干达的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