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3 |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13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 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 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