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3 |
1 总则.
1 1.1 项目背景.1 1.2 规划范围.1 1.3 规划目标.1 1.4 规划原则.1 1.5 规划依据.2 1.6 相关术语.3
2 区域概况.4 2.1 自然地理概况.4 2.1.1 地理区位.4 2.1.2 地形地貌.4 2.1.3 气候条件.5 2.1.4 交通干线.5 2.1.5 水资源现状.5 2.1.6 各类保护区概况.5 2.1.7 历史文物资源.7 2.2 社会经济概况.8 2.2.1 行政区划.8 2.2.2 经济发展现状.8 2.2.3 人口概况.8
3 茶陵畜禽养殖业现状.9 3.1 畜禽养殖业发展.9 3.1.1 畜禽养殖数量不断增加.9 3.1.2 畜禽经营方式走向集约化.9 3.1.3 畜禽养殖体系不断完善.9 3.2 畜禽规模养殖户现状.10 3.3 禽畜养殖污染分析.10 II
4 茶陵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11 4.1 划定概况.11 4.2 划定依据.12 4.2.1 禁养区划定依据.12 4.2.2 限养区划定依据.13 4.2.3 适养区划定依据.14 4.3 关于划定采用的数据说明.14 4.4 畜禽养殖分区管理要求.16 4.4.1 禁养区管理要求.16 4.4.2 限养区管理要求.16 4.4.3 适养区管理要求.16 附表.17
(一)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涉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17
(二)茶陵县规模禽养殖户情况.20
(三)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31
(四)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依据.34 附图.43
1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十八大以来, 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治理,对于规模化畜禽 养殖的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2012 年至今,国家、省、市等均相 应出台了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 办水体 〔2016〕
99 号) 、 《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 (湘政办发 〔2017〕
29 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68 号)等为主的指导性文件,在畜禽养殖区 划定方法、管理意见及考核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18 年茶陵县率先启 动畜禽养殖三区区划及落图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畜禽养殖业发展,防治畜禽养 殖污染,保障人民居住环境安全. 1.2 规划范围 以整个茶陵县县域为规划范围, 总面积约 2499.81km2 . 本次规划采用的国家 基础地理 1:5 万公开版行政边界,底图采用谷歌街道图(14 级),可能存在一 定的位置及抖动偏差, 且未反映边界争议地, 不作为处理边界争议的依据和参考. 1.3 规划目标 通过制定《茶陵县畜禽养殖三区规划》方案,进行三区划定,实现禁养区内 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逐步关、停、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规模以上的养殖 场达标排放,有效推进茶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改善和提高茶陵县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居住环境质量、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和 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1.4 规划原则 (1)科学划定原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工作规范及技术指南要求,科学制定畜禽养殖区三区划 定方案,充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2 (2)可持续发展原则 畜禽养殖规模应在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协 调可持续发展. (3)协调一致原则 充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区划规划相衔接,如《茶陵县县城总体规划》、《茶陵 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云阳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云阳山风 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东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统筹划定禽养殖三 区范围. (4)动态调整原则 若云阳山自然保护区、 云阳山风景名胜区、东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区的 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 县城总体规划、株洲市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划调 整, 或有新的规定出台, 畜禽养殖三区划定范围应按照调整后的规划及新规要求, 进行相应的更新及补充. (5)强制性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后, 必须实行严格保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 度与管控措施;